学生的制度
学生的制度篇1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生的制度篇2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5、各大队务必在每月5号前及时、认真递交上一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6、每周一例会,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交领导审批,假期结束需及时销假。
8、公司人员外出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交领导审批,并负责车上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9、公司各级领导及各大队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的制度篇3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学生的制度篇4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大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的制度篇5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学生的制度篇6
为保证同学们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校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体同学遵守以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宿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学生的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学生的制度篇8
仪容仪表是个人涵养的外在表现,穿着是否得体,举止是否有度,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在日常交往中,这是一张没有文字却形象生动的名片,为了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判断选择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学生仪容仪表,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创建文明校园,促进良好校风形成,依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菏泽市定陶区第二实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暂行规定》。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1.学生发型要求:
(1)男生发型
A、不染发、不烫发、不留长发、不理碎发、不剃光头、不理奇异发型,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擦领。
B、具体要求:前额:发梢不超过眉毛,能清楚看见;两侧:不蓄鬓角,两侧的发梢不能盖耳朵;脑后:不留发梢,发根不长过衣领。
其它:头发不能过厚;不用定型发胶、保湿水等。
(2)女生发型
A、不染发、不烫发、不披发,不束怪发,不理碎发,不压直板、不打摩丝、不梳各种怪异刘海,不得在头上别式样夸张、数量夸张的头饰品。
B、具体要求:前额:刘海的发梢不超过眉毛,不蓄斜剪式等特殊刘海;两侧:两侧的发梢不能盖住耳朵,鬓角的长发可用发卡别住或夹在耳后;脑后:应扎束式马尾辫,长度为一扎长(束后最长为15厘米),但不得采取歪扎、斜扎等方式;
其它:头发不能过厚;不用定型发胶、保湿水等。
2.学生服饰要求:
(1)着装干净整洁规范。
A、校服整洁干净,衣领翻好,扣子扣齐,校裤裤脚不得改成小裤腿。
B、夏日着装不得穿露肩、露背及过短、过透、过紧、露脐、露腰等服装,如超短裙、超短裤、低腰裤、低胸装、露脐装、迷你裙、背心、吊带衫、透视装、乞丐装等奇异服装;女生裙子必须过膝。
C、不穿着印有不健康图案的所谓“文化衫”;不得穿着过肥、过大、过瘦、过小服装;穿着多层服装时,里层服装不得长出外套;不得将衣物绑系于腰间,里面衣服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校园。
(2)装扮朴素淡雅端庄。
A、不得外扎彩色腰带,不得佩戴各种饰物(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链、脚链、墨镜、金属铭牌等)进入校园。不携带手机、数码相机、MP3等贵重物品进校园。
B、在校学生不能化妆(涂抹口红、画眉、画眼圈、粘眼睫毛等),经常保持指甲干净,不得留过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纹身绘身,不得粘纹身贴等。
C、学生上学应背学生书包,不背装饰性成人挎包(包括斜挎包)上学。
三、与正常仪容仪表规范不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凡与上述规范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3.加强班级自查: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各班级推选出一名学生作为本班仪容仪表检查员,每周五上午前完成班级自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班主任,班主任要求学生利用双休日进行整改。
4.坚持年级月查:级部领导一月进行一次学生仪容仪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对不合格学生应责成学生限期整改。
5.政务处每学期在开学初和期中进行两次学生仪容仪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级部,对不合格学生登记入册,责成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调查。
6.政务处、年级对于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以及不配合检查的同学,给予所在班级扣分,每人次扣一分,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7.对于仪容仪表检查两次不合格的同学,班主任邀请家长到校协助整改和处理;凡携带手机、MP3等物品进校,一律扣留,家长到校后方可领走。
另,在仪容仪表问题上有特殊情况的同学(特殊疾病等原因),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证明、班主任同意、政务处审核可给予相应照顾。
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的制度篇9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目标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是改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学校团委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委在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
一、团委组织形式
㈠组织体系
1、团委由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行政部门的指导。
2、团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下辖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门,每部设委员一名。
3、每部有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班团支部相应的委员组成。团委直接领导各部和各班团支部,负责召开会议。
4、团委的基层组织是各班团支部。
㈡团委干部
1、团委干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的先进团员。
2、团委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团委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部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4、团委各部成员,如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工作中没有起色,经团委会讨论,报送党委同意后,停职或调换其职。
5、团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评为先进,优先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
二、团委的任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积极锻炼身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校共青团的活动都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去创造性地开展。
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共青团的章程、历史,使他们对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权力和义务。
2、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清形势,明确时代重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帮助教育后进青年提高思想觉悟,达到共同进步。
3、健全团组织的等团的各项制度,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5、巩固发展校园文化阵地,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同学健康积极的向上发展。
6、有计划,按程序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团校,并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7、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计划,同时指导团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8、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意义、富有开拓性的团工作,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9、每学期末考核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晋级达标活动,评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0、积极主动的完成学校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委干部的工作职责
㈠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方针、政治及上级团委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团委工作的全局规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
3、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对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团支部,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上下沟通。学期评出先进,促使团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
5、管理、组织好学生课余党校、业余团校,严把学生的推优入团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6、积极引导管理好电视台、广播台等学生社团,为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培养各种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努力。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政教处及各处室开展工作。
8、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研究,掌握他们的意向动态,维护青年利益。带领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
㈡团委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
⑴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情况,组织好每项的推优入团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⑵了角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负责考核优秀团员,推荐进入校团委。
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⑷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每年度的团员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⑸建立团活动记录簿负责对各种团活动和各支部的突出活动、特色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⑹负责对业余党校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委员
⑴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⑵组织团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知识考核。
⑶根据党的指导和校团委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⑷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⑸组织宣传好每项的团校、党校工作。
⑹办好黑板报、宣传窗、并负责组织定期对支部班级黑板报进行检查、评比。
⑺负责对各支部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主动完成社区工作。
3、文体委员
⑴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骨干。
⑵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的庆祝活动,并在平时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⑶组织好健美操队。
⑷对各团支部及团员在校内外取得的文娱、体育、专业竞赛等较大成绩进行详细记录。
⑸负责广播站、电视台的文艺节目制作,团歌及校园歌曲教唱等。
⑹负责业余团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附:
1、团委各委员在经校团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全校各支部组成的本部部属支委会议,全体团委委员列席,做好会议记录。
2、校团委成员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全会,总结上月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3、各种会议、活动都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时。
学生的制度篇10
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因此我们应该做到人人讲文明,处处有礼仪,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文明礼仪带给我们的快乐,小学生的仪表仪容应该符合小学生的身份、年龄特点,以整洁、大方为主。为此,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我校制定了《阜康市第三小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内容如下:
一、仪容仪表含义
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仪表即指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风度、个人卫生等。一个人的仪表不但可以体现其文化修养,也可以反映其审美情趣。穿着得体,不仅赢得他人的信赖,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还能够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相反,穿着不当,举止不雅,往往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损害自己的形象。小学生的仪容仪表在追求美的同时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达到仪表美与心灵美的高度统一。
二、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整洁、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身份。
三、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一)头部要求:
发型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留超短发;不理碎发;不在头上做字母、图案造型;不剃光头(特殊原因除外);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拉直不扫眉、不留斜发,旁不遮耳,后不过发迹;不喷啫喱水等。
2.女生发型: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不斜发;侧面鬓角不过腮。不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头发过衣领必须束发。
3.经常洗头,头部无异味
(二)面部要求:
1.每天早、晚必须洗脸、刷牙。做好脸部清洁,面部、耳后要干净。
2.养成经常整理自己仪表仪容的习惯。
(三)手部要求:
1.每天早、晚必须洗脸、刷牙。做好脸部清洁,面部干净,耳后要干净。
2.及时修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女生不涂指甲油。
3.指甲内无污垢、饭前便后要洗手。全天候保持手部干净。
4.不在手及手腕处贴粘贴纸和涂抹。
5.养成经常整理自己仪表仪容的好习惯。
(四)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穿校服。外衣纽扣、拉链必须完好,庄重场合如升旗仪式等须扣好扣子、拉上拉链。
2.学生上学穿运动鞋,鞋带要绑好;夏天可以穿凉鞋,但不可以穿拖鞋。
3.衣服、鞋袜每天更换,保持干净整洁。
4.学生在校不佩戴耳环(钉),戒指,手链,手镯、项链等饰品。
(五)饰物和挂件
学生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六)少先队礼仪
1.少先队员敬队礼
《队章》告诉我们:“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敬队礼是我们少先队的最高礼节!
行队礼时,要身体立正,眼平视,神情庄重、严肃,动作要标准。
动作过程是:立正——右肘弯曲,右手拇指根关节对准身体中线,掌心向下,右前臂于右胸前水平——右手抬至额上方,腕不旋转或弯曲,达到敬礼定势。
敬礼定势:右手拇指根关节对准身体中线,于额上方,距额头一拳。右掌心向左前下方。大臂向右约45度(向上也45度)。收下颚,挺胸,精神饱满。
礼毕时,按敬礼的相反动作还原。
2.少先队标志佩戴
(1)少先队员上学应该佩戴红领巾(一至三年级佩戴小号红领巾,四至六年级佩戴大号红领巾)。
(2)红领巾保持干净,和完整,戴在胸前。陈旧和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3)少先队干部标志佩戴在左臂。
(七)书包要求
1.学生上学使用双肩书包,校园内不使用拉杆书包。上下学路上,书包拉链拉好,调整好适合自己的肩带长度。
2.书包保持整洁,摆放在指定位置。
(八)课桌要求
1.学生课桌抽屉中的书本应该分类整齐放好,文具放进文具盒或笔袋。
2.课前准备,将书本、文具统一整齐摆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3.不在课桌上涂画,随时保持课桌干净。
四、对小学生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的检查和考核
对小学生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的检查和考核
1.凡与上述仪容仪表细则要求中任何一项要求不相符的仪容仪表均为不合格的仪容仪表。
2.班主任有权利,更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有责任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
3.学生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并要配合学校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承担处理责任。
4.值日教师、值日学生每天对进出校或进班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记录。
5.化妆、佩戴首饰和宗教、迷信饰品,涂指甲、留长指甲的同学,要在检查时立即去妆,剪掉多余指甲,没收饰物。
6.发型、服饰不合格,勒令回家整改合格后方能入校学习。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争做“文明礼仪三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