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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制度汇编

| 阿祖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这里提供优秀的学生会制度汇编,方便大家写学生会制度汇编参考。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

第一条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对院学生会常委会负责,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分级负责制

第二条学生会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学生会各级机构对上一级机构负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制

1、每位副主席分管学生会的3—4个部门,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

2、副主席定期召集所分管部门的.部长会议,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安排工作。

3、副主席不定期参加所分管部门的例会,了解干事工作情况,检查部门工作部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配合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各自相应下设部门的工作。对所分管部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作好与各部部长的联系沟通作用。

三、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制度

第三条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为每周一次,

时间:每周日晚上7:00

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内容:会议讨论一周内院学生会系统工作情况及工作部署。

注:本制度由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2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3

第九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对学生负责,受学生监督。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学生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果学生会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推后召开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第四章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主席领导制,学生会委员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第十四条委员会主席职务由学院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其他委员分工基本按照个人意愿进行调整,如出现人选重叠,则由主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本人意愿提出调整建议方案,由委员会多数通过;以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代表学生会对外交往,主持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并全面统筹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学院学生会任何拥有会员资格的同学均可自由报名,由上届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选举领导小组或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产生。

第十七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

第十八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九条学生会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学生会代表大会,提出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二)主持学生会会议;

(三)定学生会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和组成人员名单;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4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5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目标的有力助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是改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学校团委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少年学生的纽带。在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团委在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跨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起着重要作用。

一、团委组织形式

㈠组织体系

1、团委由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并接受学校行政部门的指导。

2、团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一名,下辖组织、宣传、文娱、体育部门,每部设委员一名。

3、每部有部属会议,其成员由各班团支部相应的委员组成。团委直接领导各部和各班团支部,负责召开会议。

4、团委的基层组织是各班团支部。

㈡团委干部

1、团委干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的先进团员。

2、团委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团委日常工作由团委书记负责,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部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4、团委各部成员,如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工作中没有起色,经团委会讨论,报送党委同意后,停职或调换其职。

5、团委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评为先进,优先进入党校学习的资格。

二、团委的任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搞好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积极锻炼身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学校共青团的活动都应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去创造性地开展。

具体任务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共青团的章程、历史,使他们对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作用有充分的认识,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权力和义务。

2、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认清形势,明确时代重任,树立远大的理想,帮助教育后进青年提高思想觉悟,达到共同进步。

3、健全团组织的等团的各项制度,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和公益劳动。通过活动使他们从中受到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5、巩固发展校园文化阵地,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同学健康积极的向上发展。

6、有计划,按程序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管理好团校,并协助党委办好党校,做好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7、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计划,同时指导团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8、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有意义、富有开拓性的团工作,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9、每学期末考核各团支部工作,开展晋级达标活动,评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10、积极主动的完成学校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团委干部的工作职责

㈠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工作。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同级党委的方针、政治及上级团委的指示,贯彻落实学校行政部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学校团委工作的全局规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召开各种团工作会议。

3、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学生会,对团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选拔培养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团支部,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上下沟通。学期评出先进,促使团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

5、管理、组织好学生课余党校、业余团校,严把学生的推优入团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6、积极引导管理好电视台、广播台等学生社团,为发展学生的个人兴趣,培养各种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作出努力。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政教处及各处室开展工作。

8、深入团员青年中调查研究,掌握他们的意向动态,维护青年利益。带领他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

㈡团委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组织委员

⑴了解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情况,组织好每项的推优入团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⑵了角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团委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负责考核优秀团员,推荐进入校团委。

⑶了解和掌握各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⑷搞好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办理每年度的团员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⑸建立团活动记录簿负责对各种团活动和各支部的突出活动、特色工作进行详细记录。

⑹负责对业余党校日常事务管理。

2、宣传委员

⑴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⑵组织团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知识考核。

⑶根据党的指导和校团委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⑷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

⑸组织宣传好每项的团校、党校工作。

⑹办好黑板报、宣传窗、并负责组织定期对支部班级黑板报进行检查、评比。

⑺负责对各支部的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积极主动完成社区工作。

3、文体委员

⑴发动和组织团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的骨干。

⑵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的庆祝活动,并在平时经常性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⑶组织好健美操队。

⑷对各团支部及团员在校内外取得的文娱、体育、专业竞赛等较大成绩进行详细记录。

⑸负责广播站、电视台的文艺节目制作,团歌及校园歌曲教唱等。

⑹负责业余团校日常事务的管理。

附:

1、团委各委员在经校团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召开全校各支部组成的本部部属支委会议,全体团委委员列席,做好会议记录。

2、校团委成员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全会,总结上月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3、各种会议、活动都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时。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6

一、《学生会制度》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

“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机械系学生会团体,根据机械系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五、考核说明:

1、机械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处进行汇总评比交到主席团。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互相监督;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学期制,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一次,记过一次;早退、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一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打扫卫生或无人值班的,负责人记过一次。

(三)第一条: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而不参加三次,记过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三次,记过一次;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不按时上交两次以上部内所有成员记过一次;

3.没有认真组织所有部门工作两次,负责人记过一次;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记过两次,延误者,酌情记过一;

5.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者,记过一次;

6.对工作情况回报不属实者,记过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记过,直至开除;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由主席团提出批评,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四)活动积分

1.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并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工作者,经主席团审议,酌情予以奖励并学办存档;

2.有故不参加活动者事前需交书面申请,并酌情给予处罚;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解决并向主席团反应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2.对分配到的工作及当月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视情况予以表扬;

5.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6.非本人执勤而帮助别人执勤者,视情况给予表扬。

奖惩积分制实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学生会每月公布全体成员各项考核及奖惩并在期终进行内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影响学生会集体形象且情节严重者必须退会。

注:记过一次者,作检讨一份(检查至少1000字,字迹工整,格式严明,两天内上交主席团);记过两次者,视情况作停职处罚;记过三次者,视情况作撤职处罚。

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直接监督。

本条例试行之日起生效,学生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学生会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行。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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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39;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月日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8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X158__76209。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一、二节08:15---10:10

三、四节10:10---11:50

五、六节13:20---15:10

七、八节15:10---17:00

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9

为使学生会艺体部成为一个团结协作、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门,更好地为学校各种工作服务,特制定《水西中学学生会艺体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3)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二、工作时间:

(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工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

(2)组长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组织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交给值日组长(组长应积极快速统计分数,并在最快的时间内交到思政处)

(3)当天值日人员必须遵从组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4)当天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五、

(1)当天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无故缺勤,工作中必须积极、认真,否则扣停工作卡一个星期,不得提前就餐

(2)下午提前就餐时,本部成员必须坐在一起进餐

(3)进餐用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贴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六、成员必须参加本部每三周一次的定期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副部长会临时通知。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0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以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二例会制度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

2.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一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3.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学生会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筹备表,并由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向主席团递交工作总结,主席团对其进行评议。

5.学生会成员的增补和职务任免,先由主席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

8.例会迟到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9.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10.例会实行签到制。

三请假制度

1.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主席或部长。

3.请假条必须经主席或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4.副主席必须向主席请假,主席必须向主席团请假,主席团过半数同意后方为有效。

5.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保管。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高效的优良作风,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会特出台此项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主任实施责任制管理。

2.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

4.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5.每学期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

五工作责任制度

1.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系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院行政纪律处分者。

(2)无论任何原因,须留级降级者。

(3)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学生会、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4)在工作中,受院团委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拒不改正者。

(5)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迟到,两次缺席者。

3.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议,报系党总支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活动基本要求

1.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2.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3.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主席团批准后方可举办。

4.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5.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7.举行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8.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保管。

七学生会值日制度

1.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习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八学生会成员考评细则

1.为进一步加强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本〈细则〉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3.本〈细则〉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

例会

1.时间每周一日下午16:30在314理会实行签到制。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第二次口10分,第三次扣15分,理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例会设置迟到席。

6.例会主持、发言、汇报、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考评为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值班

1.每晚十点查寝。

2.如需调班,当班者必须提前自行与他人协调安排好,并告之主席或部长。

3.迟到、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无故不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1:30。

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

活动

1.活动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

2.因病因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席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迟到首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提出好的建议者,视具体情况,可加10分。

6.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负责敬业,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

说明

1.本细则分值每月汇总公布一次。

2.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

3.每三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总分为60分以下者,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

4.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外联部成员必须参加。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1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2

第五章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3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学生会团:

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

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

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学生会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学生会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学生会团所有。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4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5

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有效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使学生会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的完成学生会工作的既定目标,特根据《社会体育与管理系章程》制定本条例。我系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全体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一条、体育学院学生会开展的工作,接受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体育学院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确立“人文”为主体的文化组织。

第三条、体育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和大学生素质,有利于展现新时代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会日常工作职能部门设有:主席团

(1)素质拓展部

(2)生活权益部

(3)科技学习部

(4)社团联合部

(5)文艺体育部

(6)新媒体中心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之间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在职会员相互理解,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能:

1.召集学生会成员举行全体会议。

2.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3.组织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全年工作,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1.科技学习部:主要职能是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具体工作有:学生会财务管理、文档管理、编辑文稿。文档管理即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和改革创新的措施,行使“史笔”的职能。编辑文稿即起草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事务性计划与报告。

2.新媒体中心:以海报、展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使我院的各项工作更具影响力,以提高体育学院在全校师生心目中的地位。

3.生活权益部:以细心、谨慎的态度投入工作,及时完成如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关心同学生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改善同学们的生活条件。生活部要以保障同学的基本权益为己任,奉献与排忧是其活动的准则。要特别关注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有困难要在最短的时间里为之解决,使之充分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4.社团联合部:主要负责各社团的管理,收集各社团的章程、制度、活动方案。对社团的管理要体现我系的生机,展示我系同学的活力与各班级保持密切的联系,各社团要健全管理制度,为大家创造清新活泼的氛围。

5.文艺体育部:根据自己的文艺特长和组织能力,组织各类大小型文艺活动,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体现我系人文艺术特色。

6.素质拓展部: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科研、学术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第八条、学生会建立一个主席领导下,副主席协作分管,各部具体负责的统一整体。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副书记一名。分别负责各部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根据全系同学要求,领导本部开展活动。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根据需要设干事若干名,协助部长完成本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项会议及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二条、学生会奖惩办法:为更好的激励学生会成员以无限的激情投入工作,学生会内部实施量划管理制度。

1.学生会每学期选举做事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对学生会工作有见地、有想法,对系全体同学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部长三名、部员五名,给予“体育学院学生会优秀会员”的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学生会主席、部长级每周开一次会。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迟到记过一次,记过两次者给予勒令退会的处分。注:如因公迟到必须出示证明,因公缺席必须提前告知部长或主席,并出示证明;如因私迟到或缺席,经主席团审议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合理的处理。

3.学生会成员在外代表整个体育学院学生会,做出有损体育学院荣誉,有损学生会荣誉的事以及行为不检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全系通报批评、勒令退会的处罚。

4.学生会成员如有单科不及格者,给予无条件勒令退会的处罚。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6

为使学生会艺体部成为一个团结协作、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门,更好地为学校各种工作服务,特制定《__中学学生会艺体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2)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二、工作时间:

(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

(2)组长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组织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交给值日组长。(组长应积极快速统计分数,并在最快的时间内交到思政处)

(3)当天值日人员必须遵从组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4)当天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五、工作就餐要求

(1)当天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无故缺勤,工作中必须积极、认真,否则扣停工作卡一个星期,不得提前就餐。

(2)下午提前就餐时,本部成员必须坐在一起进餐。

(3)进餐用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贴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六、定期会议

成员必须参加本部每三周一次的定期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副部长会临时通知。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7

学生会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

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 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 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 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 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 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 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 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 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分,1-3分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优秀。)

2. 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 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缺勤2分)

4. 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①  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2分)

②  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

③  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1分)

④  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

⑤  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

⑥  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  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

⑧  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1分)

5. 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二)考核及奖惩制度

1、凡部内成员,至加入本部门次月起,参加参加学生会相应职级的月考核、学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无不合格上限。

3、月考核奖惩:a月考核合格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合格助理;b月考核优秀者通过每月工作考核,成为优秀助理,在日后工作分配中原则上考虑培养及给予重任锻炼;c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给予整改通知,两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d每月考核需将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一周例会上公布给各成员,并在部门会议记录本中备案。e每月考核在每月结束的第一周进行,并在第一周结束前反馈给303。

4、本条例由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执行,并接受部门各成员的监督,各成员在对考核奖惩有任何疑问时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会后或在当日之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

学生会制度汇编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校团委办公室职能,规范其使用与管理,增强办公室使用的规范性与明晰性,提高办公效率,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办公室管理包括办公室职能、物资管理、档案管理、值班管理、会议管理。

第二章校团委办公室职能

第三条办公室职能

第一项团委指导老师、学生副书记办公、专职团干办公;

第二项举行小型会议;

第三项收发各项文件;

第四项存放各部门文件档案,办公室设有各部门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归档;

第五项日常办公,办公室可用于各部门日常办公,整理资料等事务;

第六项物资管理,校团委物资借用、归还等管理均在此办公室进行;

第七项收集材料,收集基层上交材料,包括报名表、申报书、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办公室物资管理

第四条校团委办公室所有物资归团委所有。

第五条校团委物资旨在方便老师办公、各组织举行活动。

第六条校团委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库房物资;

办公用品包括笔、尺子、订书机、文件夹等常用办公用品;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书柜等设备;

库房物资指团委内设机构办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资,包括地毯、麦克风等。

第七条校团委物资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须在相应表格填写登记。

第八条物资使用与保管

第一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项所有校办公设备使用权属校团委所有,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享有使用权;

第三项所有办公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放回原位;

第四项办公设备若有损坏,需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的办公室运作;

第五项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现象,需作出相应赔偿;

第六项值班结束后务必切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

第七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未经相关人同意,一律不得删除、拷贝电脑资料;

第八项办公室电脑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不得利用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电脑正常运作;

第九项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老师的电脑;

第十项打印机一般仅为团委学生副书记、专职团干使用,其他人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如有违规,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九条物资借用与归还

第一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仅供团委内部使用,库房物资可外借;

第二项办公用品一般不得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务必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借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所属办公室;

第三项团委内部借用库房物资,无需写申请书,但需要事先与相关负责人说明,并填写相应的“物资借用归还登记表”;

第四项其他组织借用库房物资,务必遵循《校团委物资借用程序》相关规定;

第五项团委内部或其他组织在借用库房物资期间需保管好物资,若物资有所损坏或丢失,视严重程度给与惩罚。

第十条物资清点与整理

第一项办公用品每两个月清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数量、损耗情况,并填写《校团委办公用品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已经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

第二项办公设备每月清点一次,并填写《校团委办公设备清点登记表》。如有丢失,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作相应惩罚;

第三项库房物资每月清点并整理一次,详细记录每种物资库存数量、损耗数量等情况,详细填写《校团委库房物资清点登记表》。汇集所有损坏由办公室相应负责人统一处理已损坏物资。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文档管理

第一项不得随意翻阅保密文件和老师专用文件;

第二项可以翻阅非机密文件,查阅后及时放回原位;

第三项办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调出办公室,若需调出,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四项不得对外透漏未正式发文的文件内容;

第五项定期清理储物柜,及时归档文件。

第五章文件整理

第十二条整理信件

按照来信人的类别分为团省委信件、外校团委信件、其他信件三类,并将各类信件分别置于对应文件夹内。

第十三条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来源地的类别分为团省委发文、省直团工委发文、校团委发文、内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将各类文件按分类放入各自对应的`文件夹内。

第十四条整理部内文件部内关于大型活动的文件也要定期进行整理。

第十五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1、上交时间为每月1、2号,上交纸质版至团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x391__X@qq.com。信息内容整理为压缩包,注明日期和事件,邮件主题注明日期和事件,信息以word格式报送,一个word文件对应一篇信息,保存为doc格式,不接收docx格式的word文件。word文件名与标题一致。上报信息标题使用小二号黑体加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首行缩进两个字符,1.5倍行距;

2、每篇信息请写清楚标题,标题和正文要严格区分,没有标题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报送信息时请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如__年11月15日);

4、上报信息的内容要体现出各组织的工作内容,反映学院发展动态,可涉及团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总支、团支部等,能及时反映本学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活动;

5、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必须严把质量关。每条信息要主题明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数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值班管理

第十六条值班管理旨在加强各值班人员工作效率,规范其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值班时间、地点与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值班人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干事。

第十八条办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项协助老师完成所需工作;

第三项及时跟进未完成工作;

第四项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第五项完成文件签收、签发工作;

第六项整理未归档文件;

第七项每天发放、整理各类报纸、杂志;

第八项老师外出期间,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宾客等;

第九项工作汇报。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向老师汇报;

第十项管理物资,包括接收各组织物资借用申请书、登记、领取、验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项按时到办公室值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后如实登记,他人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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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项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项值班结束离开办公室时,务必保证所有电源、门窗等均关闭。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例会分为团委例会和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两种。

第二十条团委例会

1、参加人员:团委书记处成员、各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暂定于图书馆三楼会议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各院系指导老师和各校级组织负责人);

3、主持: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团委内设机构全体干部大会

1、参加人员:校团委各部长及全体干事;

2、时间:原则上规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是周三下午17:30。团委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会议时间;

地点:定于2106教室;(每次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长,由各部长及时通知本部门的干事。)

3、主持:团委学生副书记

4、内容:通报前期工作和活动情况,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明确的会议记录。

第二十二条考勤规定

1、例会执行严格的考勤规定,全体与会人员须于会议前在考勤表上签到,团委例会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考勤,内设机构会议由组织部负责考勤;

2、与会者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3、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否则按缺席而论;

第二十三条处分条例

1、凡会议期间无故迟到5分钟到10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而论;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

3、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议讨论,院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会议期间,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解释权归校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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