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关制度
学生有关制度篇1
为了创造一个美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做好本院劳动卫生工作,使我院劳动卫生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条例,我部特拟此制度条例。
一、劳动委员职责
劳动委员每星期周二和周五上午7:00左右(夏天7:00,冬天7:10)必须安排班上包干区卫生方面打扫事务,并到场认真督促任务完成。
劳动委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并督促每次大扫除,合理分配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未组织者,每人每次扣德育量化分1分。
劳动委员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检查和会议。对不参加劳动或消极对待劳动的劳动委员可向学院劳生部反映情况并提出正确合理的处理意见。
二、劳动者职责
劳动委员安排到个人的劳动任务,未参加或未完成的每人每次扣德育量化分2分;
劳动者每周二、五打扫包干区,须在上午七点前抵达包干区,未及时到场者,各班劳动委员有责任临时更换劳动者,并扣去未劳动者德育量化分1分;
出勤但不出力至使学院扣分,责任由每个劳动者负责,每人扣德育量化分3分;
包干区严禁焚烧垃圾,垃圾一律运到指定的垃圾倒放点。
认真负责保管好自己班上的劳动工具。
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学院规定可能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包干区,教室寝室卫生要求
包干区:沟渠畅通,无纸屑,果壳,破砖烂瓦杂草修剪整齐,不得燃烧和乱倒垃圾。枯枝落叶必须清理干净。
教室:室内无蜘蛛网,课桌内无纸屑和塑料袋,禁止“课桌文化”。
寝室:床铺叠放整齐,课桌书本不乱放,定期打扫卫生,节约水电,按时就寝,有特殊情况需回家留宿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不允许在外住宿,各班班长及生活委员有责任和义务向学院劳生部和自律部通报学生住宿情况,不允许留宿外人。
四、例行大扫除以外的劳动安排
学院劳生部将依照劳动任务轻重平均分配到各班级,各班班长或劳动委员直接负责,及时安排同学出勤,并记录同学姓名,以备清楚自己班上同学参加我部活动情况和期末加德育量化分情况。
各班班长或劳动委员须在接到劳动任务后第一时间组织同学待命,出勤时若有同学未能及时到场,班长须临时替换人员,否则按缺勤处理,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无故缺到。
安排出勤人员须遵照学院负责人及班长或劳动委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缺勤处理,不予加德育分。
遇需购买工具或其他物品时,同学可先垫付,但须向商店索要正式税务发票。
出勤时须看管好本学院物品,因个人未尽责而导致物品遗失的,要求付一定责任。
五、劳动工具处理
劳动工具原则上由各班自己负责保管;若丢失,则解决。
如果大型集体劳动时则听从校劳生部统一安排到工具房借用。
为保证每次大扫除劳动力德合理安排,各班须合理安排人员,不要出现人多工具少现象,提高劳动效率,也要保持同学劳动积极性
此制度仅供参考,若与井冈山大学学生手册存有冲突,则另做商议!
学生有关制度篇2
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4)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学生有关制度篇3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学生有关制度篇4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当班老师应落实幼儿考勤制度,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幼儿,应及时了解幼儿缺勤的原因。对于因病缺勤幼儿,教师记录在“因病缺课幼儿登记表”上,并及时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好记录,注意追踪。
二、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幼儿的再联系工作,将缺课幼儿后续情况报告给幼儿园负责人。
三、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幼儿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病治愈后才可入园。
四、如是传染病幼儿,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当班老师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负责。
五、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登记。发现疑似患者立即__报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每位老师要在一日生活环节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幼儿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保健教师,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迅速来园接孩子送医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4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幼儿情况,做好登记。如出现疑似传染病情况,立即启动《梅云小精灵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传染病生病幼儿病愈返校,__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才可进校。
学生有关制度篇5
学习宣传部,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文化素质并通过校墙报的形式引导学生向这方面发展的学生组织团体。为使学习宣传部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团结协作的部门,特制定《水西中学学生会学习宣传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负责学校的校刊及墙板报,每月出刊一次
二、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行为端正、为人正直、相互团结、和谐相处
三、工作纪律要求:
1、工作方面
(1)在出刊时成员应注重效率和质量
(2)不做有损学生会及本部名誉的&39;事
(3)工作中应积极配合部长或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4)工作中要礼貌待人、不说污言秽语
(5)虚心学习、勇于接受师生的评价与建议
(6)必须持工作卡上岗,工作卡必须附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使用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2、食堂就餐方面
(1)就餐时必须文明用语
(2)就餐时不得乱倒饭菜,就餐完毕应带走剩下的菜和饭
(3)除出刊时,其余时间不准带饭菜离开食堂
四、新成员参选条件
1、思想素质良好、行为规范、热爱工作、有责任心、有上进心者
2、在写作、书法(以粉笔字为主)、绘画、板报设计等方面有一技之长者
3、新成员入选后,有两周工作考察期,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加入
五、副部长选拔方案
1、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能力,且必须符合成员参选条件中1、2条中的任何一条
2、处事公平公正,工作能力强
3、选拔方式:自我推荐、部员投票、由主席团下任命书决定
4、若副部长已达到部长能力时,可提拔任职部长职位
六、奖惩制度
1、凡好人好事者,将给予奖励,并记入档案
2、若有触犯相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没收工作卡1至5天,若情节严重者,将提交主席团由主席团处理
以上是学习宣传部基本工作制度,力求达到民主化、纪律化、规范化,使学习宣传部向更高方向发展。
本制度从__年4月10日起执行
学生有关制度篇6
为使学生会艺体部成为一个团结协作、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门,更好地为学校各种工作服务,特制定《水西中学学生会艺体部工作制度》。希望本部成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任务:
(1)检查课间操及眼保健操
(3)组织学校举行的`课外活动
二、工作时间:
(1)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第一节课后
(2)下午放学后的课外活动时间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工正、严明、不徇私舞弊
四、工作纪律要求
(1)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
(2)组长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组织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交给值日组长(组长应积极快速统计分数,并在最快的时间内交到思政处)
(3)当天值日人员必须遵从组长的安排,认真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4)当天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五、
(1)当天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无故缺勤,工作中必须积极、认真,否则扣停工作卡一个星期,不得提前就餐
(2)下午提前就餐时,本部成员必须坐在一起进餐
(3)进餐用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得贴大头贴等不规范照片。
六、成员必须参加本部每三周一次的定期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副部长会临时通知。
学生有关制度篇7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和《上饶市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何新中
副组长:缪恢金、徐辉、方晓青
成员:金禄春、黄开军、杨建军、各完小校长
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学生有关制度篇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__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__〕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__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__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学生有关制度篇9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清洁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掌握保洁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3、自行拟定保洁时间表,报物业公司服务中心批准;按照保洁时间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安排保洁时间先于工作时间,保洁工作在上班前完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5、保洁员出入公司各个场所,严禁发生偷窃行为。
6、不允许因个人情绪降低保洁质量。
7、保洁员请假事先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
8、保洁员与员工礼貌相待,互相尊重。
9、有权制止员工的各种破坏卫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10、保洁员的.卫生负责范围有: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大厅、楼梯(电梯)、过道及卫生间的清扫。
(2)清倒办公室和公共走道之垃圾,做到通道"五无":无垃圾、无蛛网、无积灰、无痰迹、无杂物。
(3)清擦办公场所(办公桌、沙发、办公用具、门窗、扶手等),保持公共场所门窗玻璃干净,扶手无积灰。
(4)定期检查卫生间内设备状况,确保良好使用;及时增添卫生间内洗手液、卫生纸。
(5)定期维护盆景植物卫生,做到其叶面、花瓣无明显积灰。
(6)放置药物、除四害,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和灭鼠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有关制度篇10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39;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